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购买本市首套自住住房或者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申请第三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那么房屋套数及贷款次数如何认定呢?为方便大家了解,本期我们做了归纳,大家一起来了解下吧~
01
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温馨提示
申请人家庭在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中有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该贷款信息所对应的房屋计入申请人家庭住房套数。申请人家庭名下实际住房套数与公积金管理部门认定结果不一致的,如:贷款信息所对应的房屋已出售,或者与申请人家庭在贷款地登记部门信息系统查询到的住房信息有重叠的,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02
我市住房公积金
贷款次数认定标准
温馨提示
1.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婚前双方均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现以夫妻双方名义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视作第三次贷款不予受理;
2.借款申请人属两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每代均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现共同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视作第三次贷款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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