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海宁市硖石街道洛河小区18幢1201室房产拍卖的公告!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21-10-13  /  浏览:1151 次  /  


关于海宁市硖石街道洛河小区18幢1201室房产拍卖的公告            

(2021)浙0483网拍字第387号O1CN01Vv1u1520PEBvEc9E0_!!0-paimai.jpg_960x960.jpg

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0月19日10时至2021年10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桐乡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573/02,户名: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海宁市硖石街道洛河小区18幢1201室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号:浙(2019)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49337号】。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12.52平方米;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土地权利性质:出让;土地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期限至2076年7月2日止。该房屋建筑面积135.17平方米(其中专有建筑面积108.09平方米;分摊建筑面积27.08平方米);房屋用途:住宅;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所在12层,总层数20层。含室内固定装修。详见《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评估价格:2558000元,起拍价:1800000元,保证金:28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禁止参加拍卖的机构及人员除外)

特别提醒:

(1)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符合嘉兴市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应当事先确定在嘉兴市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住房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咨询。

(2)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嘉兴市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拍卖开始前(工作时间)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禁止参加拍卖的机构及人员: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的规定,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2.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法服统一安排)。联系电话:400-157-1060,或搜索并访问www.laipaiya.com“来拍法服”网站、关注微信公众号或者支付宝小程序“来拍法服”自助预约。若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七、标的物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变价而形成的税费,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承担主体的,由相应主体依法承担。拍品所有人应承担的本次变价产生的税费,由本院在拍卖款中扣划支付税务机关,也可由买受人先行缴纳后向本院申请退税。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10月16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特别提示:本次网络司法拍卖事项,因本案相关当事人(下落不明或无联系方式或经联系无法联系上的)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五日视为已通知本次拍卖事项。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具有优先购买权资格的竞买人应于2021年10月16日15时前向本院出申请,经审查确认后将优先购买权人的信息由法院输入后台拍卖系统。逾期未向该院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一、竞买人悔拍后保证金的处理: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包括委托他人竞买)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1年11月9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桐乡市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专用账户,开户行:浙江桐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帐号:201000168670648)。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

24小时咨询电话:来拍法服400-157-1060

标的物详情咨询:0573-89397670;89398156

法院监督电话:0573-8811631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桐乡市振兴东路市政广场西侧;

网址: http://www.txcourt.gov.cn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    

        微信图片_20210123154134.png

扫 一扫

了解海宁"最新"楼市动态

微信图片_20210626145300.png

也可以添加下方微信

卖房买房

联系我们

免费评估

免费挂房

免费拍摄宣传

微信图片_20210807145735.png  微信图片_20210817162735.png  微信图片_20210807145730.png




海宁百家房地产专属购房小助理竭诚为您服务



帮助说明 | 法律声明 | 关于我们 | 收费标准 | 联系我们 | 留言咨询
海宁百家房产
地址:海宁市硖南路49号(南苑菜场北100米)
咨询:13388631169(短号599117) 13516735263 短号 645263
浙ICP备14017376号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