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宁市下调两类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减轻群众参保负担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19-06-05  /  浏览:3194 次  /  

近日,海宁市在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原缴费标准的基础上,增设了550元每月的最低缴费档次,较原先733元下调了183元。对于原选择按最低缴费标准缴费的参保人员,5月起将自动调整缴费标准无需办理变更手续。预计本次下调将涉及5万余名参保人员,减少参保费用9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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