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做强垃圾分类处置 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19-06-05  /  浏览:1837 次  /  

6月4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市委副书记、市长曹国良带队督查我市环境整治工作,立足生态环境保护百日攻坚行动,现场聚焦垃圾分类处置开展情况。曹国良强调,垃圾分类处置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通力协作、奋力推进,构建覆盖全程、制度完善、责任清晰、协同配合、管理高效的垃圾分类处置大格局,推动海宁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当天,督查组先后来到硖石街道永丰村与西环村、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双喜村、海洲街道张店村等地,实地检查建筑垃圾、工业边角料暂存点,现场查看建筑垃圾分类处置情况,详细了解举措,盯准主要问题,会商解决方案。

据介绍,自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百日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各职能部门与属地全面推进大排查、大整治,有效改善了海宁生态环境。在垃圾分类处置方面,全市垃圾分类体系持续发挥作用,固体废物暂存点日趋规范化,终端处置项目稳步建设中。

曹国良指出,垃圾分类是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百日攻坚行动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全市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调动好群众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的积极性,从源头把好垃圾分类关。

曹国良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我市垃圾处理的水平和能力,不仅要分好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园林垃圾等大类,更要细分处理好每个大类里的小类。各地各部门要多走访、勤调研,把问题分析清楚、了解透彻,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要加快终端处置项目建设,守牢技术和环保标准,确保项目早日投入使用;要优化处置流程,注重资源化利用,使垃圾处置更精细化。

曹国良强调,要善于总结工作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形成全市环境整治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建章立制,不断完善环境整治体制机制和标准要求,尤其是在海宁已走在前列的垃圾分类工作上,要努力在垃圾收集、运控、处理机制上打造海宁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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